可以行使啊,先诉抗辩权本来就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如果等到债务人彻底破产后仍未偿清债务,那就无所谓先诉抗辩权了,到时必须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条件有:1、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2、行使先诉抗辩权的时间和条件;3、先诉抗辩权只能是在主债权人请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才能由保证人行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