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人坐牢了,他账户里的钱是不是会被没收?

2025-05-18 09: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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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常在网络上看到有人犯罪坐牢的消息,很多网友对法律不熟悉,于是询问当一个人坐牢时,账户里的余额是否会被没收呢?

首先做一些普法工作

一般情况下只有犯了刑法才需要坐牢,但是刑法又分成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就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些,限制人身自由的。而罚款属于附加刑,除开罚款,剥夺政治权利这些也属附加刑。所以当一个人犯法并坐牢了,是否需要没收账户里面的钱还需要看法院的判决书和判决结果,如果判决中无附加刑,就不会被没收。

判处罚金

当这个罪犯被判处罚金,那么就要视罚金数量多少,从犯人账户中强制性划扣,也就是说如果犯人卡里有10万,罚金是一万,这样账户里还可以剩下九万。罚金作为一个附加刑,主要应用在经济犯罪、财产犯罪上。根据当前法律中《关于使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罪犯及其家属应当在判决书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缴纳必要的款项,一旦逾期不交付,则对个人账户进行强制划扣。法律规定的时间是3个月,仅缴纳部分者需随时追缴。说的直白一些就是被判处罚金的一定要缴纳欠款,否则强制划扣银行卡,银行卡资金不足时卡被冻结,个人征信受到影响。

没收财产

除开判处罚金,没收财产也是一种出发方式。相比较而言,这种情况要严重得多,适用于那些犯了较大错误的情况。简单划分可以有一下两种,一种是没收除必须生活费用的所有资金,外欠债务的也可从账户中划拨出去。另一种是资金来源未知或非法,结果是上缴国库。账户中资金来源合法可为个人所有,非法即为犯罪所得,会被要求没收。

赔偿履行

罪犯在犯罪过程中损害了一些人和事,这类也会涉及到个人账户的资金。资金会被用来赔偿损害,即使已经坐牢也不能免于处罚,需要完全履行才行。不过法无授权不为,受害者必须自己前往法院进行申请认定,这样才能顺利从罪犯个人账户中扣划出赔偿金。账户余额不足,同样冻结账户,随时追纳。

写在最后

一个人坐牢了,个人账户的钱不一定全是被没收,也有保留的可能,还需要看案件属性与事情的严重程度。但是不管这个账户是否需要被划扣,或者说这个罪犯是否具备附加刑的条件,坐牢总是很糟糕的一件事情,它表示个人所作所为均不正当。与其关注是否需要赔偿,不如将目光放在如何避免犯罪,如何远离犯罪之上!

回答(2):

我国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是指对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限制或剥夺,又称为自由刑。而附加刑主要指对犯罪分子的经济处罚或财产收缴或损害赔偿,也称为财产刑。假如一个人坐牢了,他账户的钱是否会被没收?需要根据犯罪类型和法院判决结果以及犯罪分子义务履行情况等而定。一,被判处罚金的,个人账户资金有可能被强制扣划。罚金属于附加刑的一种经济处罚,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按照最高法<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罚金应当由犯罪分子或家属在指定期限内依据判决书规定时间内缴纳,到期不缴纳的,可以强制扣划。这个期限指判决后第一天起3个月之内。未全部缴纳的,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犯罪分子有可执行财产时,随时追缴。因此,凡是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没有按时履行缴纳义务的,账户资金可能被强制扣划,即使账户资金暂时不足,银行账户也可能被冻结。

二,没收财产也是附加刑之一。这种处罚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特别巨大的犯罪,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的刑罚。其中:一被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除犯罪分子及家属必须生活费用外,予以全部没收。犯罪分子所欠有效债务的,经债权人申请,可以从个人财产中偿还;二是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非法所得,也应全部没收,上缴国库。这时,账户的钱是否被没收,就要看是否为犯罪所得或非法所得。如果不是,肯定仍然属于犯罪分子所有。

三,损害赔偿是否切实履行,也会涉及账户资金。在人身伤害案件和财产损害案件中,一般会涉及损害赔偿。尽管已经坐牢,但只是刑事处罚,民事赔偿仍然需要按照判决履行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受害个人或单位同样可以申请法院对犯罪分子的银行账户资金予以强制扣划,或冻结银行账户。综上所述,一个人坐牢了,账户资金是否被没收,一是看所犯罪类型,法院判决是否涉及财产刑;二,更要看犯罪分子对财产刑或损害赔偿履行程度。如果所犯罪行不涉及财产刑,或虽然涉及财产刑,但已经履行到位,或赔偿到位,银行账户剩余资金完全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并依法受到保护。

回答(3):

如果一个人坐牢了,不牵扯经济问题,那他账户里的钱就不会被没收,但是如果有经济问题,那就有可能被没收。

回答(4):

不会。账户的钱会被冻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坐牢的人资金会被冻结,等服役结束后再去解冻就行。

回答(5):

如果一个人坐牢的时候,他需要给别人赔偿。那他的钱就会被没收一部分。如果他不需要赔偿的话,他账户里的钱会一直存在的。那是他自己的个人财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