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可提供其他的物业产权证明资料。物业产权权属证明包括:
1.《房地产权证》;
2.《不动产权证》;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集体土地使用证》;
5.宅基地证;
6.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7.银行《按揭合同》;
8.房管部门的租簿(《租用房屋凭证》)或房产交易办证回执;
9.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其中一种);
10.由镇街及以上政府部门确认具有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书或可供电证明文件等。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办理居民电表过户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新、原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
3.如需办理银行代扣,还需提供交费资料;
4.如他人代办: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及授权委托书;
5.用电设备清单。
备注: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详情可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1.电表和水表,燃气表等可以办理过户,也可以不过户,用原主的名字继续交费即可使用。
2.但如果是自己长期居住,最好还是办理一下过户,免得以后时间久了有纠纷找不到原房主不好办。
3.办理电表过户,应当带新房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儿,房产证,到当地供电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