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和发放一起做。如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再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你说你今年十月份和11月份的工资还没有拿到,现在12月份又做了十几天了,现在该怎么办?这个看情况,如果是老板是你的熟人的话,这个我觉得可以理解一下,但是如果老板是陌生人的话,就是早一点找劳动局做一些打算吧!
十月11月工资没拿到,根据劳动合同保护法可以要到。
跟老板协商,就说年底了,不能再拖欠工资了,把前两个月的工资给你。
直接找单位领导去要工资啊,为啥以前工资没有啊,不会是是犯了错误了,扣了工资吧。与领导交涉,争取把工资要回来。实在不行,到所在的地区劳动仲裁机构起诉你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