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离婚《民事调解书》遗失怎么办

2025-05-19 01: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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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此类情况,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到当初办理离婚,诉,讼,的法院档案室,申请查阅当时的民事调解书存档件,可以申请复印这份调解书,加盖法院的档案管理章,此复印件,一样作为当事人调解书使用。

回答(2):

夫妻双方离婚,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该民事调解书就是离婚证明。如果丢失,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 去法院的档案室进行查询,并要去档案室给你复印民事调解书,加盖法院档案室公章。

回答(3):

很简单,找案件承办法官,或者找法院的档案室,给复印一份,再加盖法院的公章就行了。
直接说明丢失,法院的法官一定会给办理的。

回答(4):

没事的,法院有备份的。只要判下来,法院确认过就行了

回答(5):

1、民事诉讼法97条,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既具有法律效力。

2、调解书遗失,离婚协议照样发生法律效力。
3、如确需要的话,法院有档案。
上述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