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这句话是对是错。

2025-05-21 04: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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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句话错误。应当是: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行政处罚主要是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其他行政处罚”,限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这一范围。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四种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处罚种类

回答(2):

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回答(3):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如果能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可以考虑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
你的题目不准确 我认为错

回答(4):

这句话是错的。
应当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而不是如题所述的绝对的不给予行政处罚。
否则,违法行为将无法制止。因为大家都可以随意违法,未被发现就算了,若被发现,就主动去消除,不受处罚。好安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