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债权有担保,可以优先处理。若无担保,你就不享有优先清偿权,通常法院会一并处理。
按照法院执行程序的相关规定,进入执行阶段后,如果同时有多个申请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债务人)的财产的,且被执行人(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能足额清偿全部申请人债权的,法院一般会按债权比例分配,申请财产保全的债权人没有优先清偿权。
纵横法律网-江苏指明路律师事务所-丁铁龙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的规定: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因为不清楚你这个案件具体是什么性质的债权,其他案件又是什么性质的债权,所以只能说在司法实践当中,除了有关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和银行的抵押权外,其它债权都是都是按比例清偿。
这个应该看你的诉讼标的是物权性质还是债权性质。物权才有优先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