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因交通事故而产生的纠纷案件,往往都是判赔偿权利人也就是几个原告共同获得赔偿,并不会在判决书里明确每个人应得的部分,这是因为目前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并没有明确规定,况且也不是这个案件审理的范围。 如果被告将赔偿金转给法院,法院一般是也是将钱由某一个原告代领,并不会召集所有原告进行分配。即使是法官进行了分配,也是法官的个人意见,不能代表法院,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原告中有人不服分配方案的,仍可提出异议,并可以另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