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连锁经营业还没有立法基础,理由如下:
连锁经营业在我国尚是尝试阶段,各种各样的连锁经营虽然雨后春笋,但是甚不完善,对于法律的适应性和规范性,尚没有基础。
连锁经营业尚不能满足立法原则。首先即便通过前期的立法准备,后面的“网络公告,征求民意”很难通过,因为目前自愿连锁经营业行业对外人来说一直是以传销的名义存在。所以按照这样一个立法流程是不可能的。即使是被强制性立法,也会被明确为传销,并不会说其合法,行业已经被新闻媒体公开为传销。
那是不可能的,经历了二十年的演变,培养出了一批又一批为了骗人入会交钱,不择手段的社会败类,甚至有很多为了发展连自己最亲近的人都会用各种卑鄙无耻的手段利用,更何况是网友等等,从事连锁经营的人逐渐会变得眼里只剩下钱,而对感情越来越冷陌。如果这样的人在社会上越来越多,那么人与人之间毫无信任可言,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如同人间炼狱。
还敢立法?自己打自己的脸,就是国家承认的,引进的,现在也没办法立法。因为打造了更多难民,造成贫富分化更严重,和传销一样,刚引进了,不会管理,歪了!!!!!
按照目前行业发展的情况
未来一段时间是不会立法`
甚至时间更长``甚至取缔!
负面影响多`调空力度大!
怎么做?望采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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