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小区聘请了相关的物业管理公司,那对于你说的情况,我感到非常的不解!
既没有门卫,也没有监控,那这个物业公司是来做什么的??这个问题比你丢一个电动车严重多了,如果不解决,今后10个,100个都可能丢。
第二,如果小区业主与物管方有正式的聘用合同,那物管方肯定是有责任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这样的事,解决起来都很麻烦,问题还是出在每个地区的物业管理条例本身就不完善,即便比较完善的,也没有严格执行。所以赔付是很困难的。当然,通常都是大家协商,然后个让一步。妥善的解决。
最后我建议你,召集你们的业主委员会,对物管公司进行一个严格的监督,如果像无门卫,无监控这种事情都还存在,建议更换物业公司。否则,物管费就等于白交了
回答直接点:可以跟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赔付事宜,但不可能是全部费用,只能是一部分或者其他性质的变相补偿,这基本是你沟通比较好的情况了,在你说来的这个物业公司来看。
既然已经缴纳物业费,那么物业费的接收单位就需要对小区内物业的安全、管理等负责;电动自行车丢失而且经过证实,那么物业公司是需要赔偿的;如果在法院,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决双方的责任比例。比如,你的电动自行车是否上锁、是否放在物业指定的位置,来判断失主需要承担的比例;
一般来讲,在物业管理范围内丢失,物业公司至少承担80%的责任。
从法律角度讲,要看你们当初与物业公司签的合同上有没有相关条款来定了,如果没有你是无权找物管方来赔偿的,最好是协商解决,或是找警方调解。
应该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