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在厂里上班一月了,突然想去另一个厂上班,原厂签定了劳动合同,可以在新厂正常上班么?谢啦

2025-05-21 07:42:0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不可以~你必须先与原来的厂子解除合同,也就是提前一个月通知工厂你要辞职,一个月后你们就正常解除劳动关系,你就可以去新厂了,同时在和新厂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