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享受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级伤残:9个月4330.67X9=38976
2、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9个月;4330.67X9=38976
3、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九级伤残:4330.67X6个月=25984.02
以上条件必须在发生工伤和治疗期间企业为你买了上海的三险或者五险! 如果企业为你购买的商业保险则需要咨询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具体咨询理赔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