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2025-05-12 2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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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二)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过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4)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5)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6)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的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回答(2):

知识产权的特征包括无形、立法规定、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无形财产权。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包含财产权的内容。但商标权是一个例外,它只保护财产权,不保护人身权。专有性:知识产权为权利主体所专有。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者法律的特别规定,都不能享有或者使用这种权利。地域性:某一国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发生法律效力。时间性:法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定一定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知识产权专业培养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专门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专门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版权局、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