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犯的指证可以作为证据之一。但不能单凭简单的指证定罪。必须全面衡量证据的价值,使证据具有准确的客观性,并能证实犯罪事实存在。这一点非常重要。
《刑诉法》规定: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