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已经赔付到公司,但是公司不给怎么办?

2025-05-23 18: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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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职工受到工伤后,公司不按规定赔偿的,可以按照如下步骤为自己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作为申请人,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2、等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
要是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是工伤的,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
在确定属于工伤后,单位和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能够坐下来协商的,就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须再经过其它程序。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双方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6、向法院进行起诉
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回答(2):

工伤死亡赔偿款已经赔付,这个钱一般都是直接由死者家属领取的,公司是如何押着不给的呢,如果社保局转给公司的话,可以找劳动部门协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的。

回答(3):

你好,既然劳动部门说已经将款项打到公司账户。那你可以到劳动部门工伤保险基金拨付处让劳动部门给你提供公司的账户以及打款证明。到公司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4):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答(5):

社保部门不给报销费用,怎么办?我已经到医院拿到了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了财务...医疗原始收据丢失,工伤保险社保不给赔付怎么办? 是这样的,报销必须使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