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未满,鉴定结论作出,请问是否停发停工留薪期工资?

2025-05-18 02: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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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是不是要问:停工留薪期满至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这一段时间的工资待遇?
如果是,那么,要看当地是如何规定的,因为没有统一的规定,按照各地的规定执行,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
比如,天津《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二)》第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结论之前,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仍由用人单位支付。
再比如,《重庆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第九条 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从评定伤残等级的次月起,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你可咨询当地社保局当地的规定。

回答(2):

你好,这个以定残日为准,不是以做出鉴定结论为准;定残日以后就不能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了,而改发伤残津贴;具体请查询工伤保险条例;

回答(3):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回答(4):

是的!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