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都可以写。通信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保障戒毒人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我老公也在国权北路 7月31号进去的 交流下 他们在一个地方 加QQ 77079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