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看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
2、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3、要看你车的具体情况。
车辆是谁的名字,谁就要负责的,乙方还算不错的!
德国进口的顾客
如果不是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甲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