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如果持有国家发的第二胎生肓证,但孩子发肓不全,不能生产这种能不能算小产呢?

2025-05-17 18:46:2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算的,是流产手术,根据月份有相应的假期,生育基金支付相关的费用,如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金,单位承担费用。你持社保卡到生育保险指定医院一咨询就清楚了。我们这儿的费用是社保局直接支付到职工的银行账号的。

回答(2):

1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