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制员工从一个人力资源公司转到另一个人力资源公司要注意什么。

2025-05-07 23: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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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千万别提出辞工申请,否则你将得不到经济补偿金。现人力资源公司让你们自己写辞工申请,便想哄骗你们。你们从一个公司转到另外一个公司,便是与前一个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若员工本人提出,公司可不易补偿;若公司提出,则公司须支付补偿金。在转到新公司前,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若你觉得合同约定待遇可以,你就去,若不可以,可以不去。

回答(2):

派遣制员工,亦称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派遣、劳动派遣等,是派遣公司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通过招聘、筛选后将合格的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而用人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人员、机构对派遣人员进行具体繁琐的人力资源管理,这些人员的聘用、档案接转、流动手续办理、户口落实、建立员工档案、各类社会保障建立及缴纳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由劳动派遣组织负责完成。派遣制员工的福利待遇参照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执行,但是在公司实际的运行中,存在很多的差别待遇,同时,派遣公司从中会扣去一定的费用。
派遣制员工,要注意自己的待遇,档案管理等等一些切身利益的问题

回答(3):

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签订三次合同(注意是连续,不可间断)的员工可以和原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就建立了一种相对稳固和长远的劳动关系,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自己看吧,换一个公司就什么都没有了

回答(4):

  1. 最好不要提出辞工申请,不然你有可能得不到经济补偿金。

  2. 现人力资源公司让你们自己写辞工申请,是想哄骗你们。你们从一个公司转到另外一个公司,便是与前一个公司终止劳动关系。

  3. 终止劳动关系若员工本人提出,公司可不易补偿;若公司提出,则公司须支付补偿金。

  4. 在转到新公司前,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若你觉得合同约定待遇可以,你就去,若不可以,可以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