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你这种情况必须出具湖南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目前还没有全国联网这个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