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审裁定不服的,还可以上诉吗?如果不可以那为什么还会有“对二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间为10日”之说?

2025-05-11 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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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裁定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的才生效,二审判决、裁定只要做出就生效,不存在你说的“二审裁定不服的上诉期间为10日”一说。《民事诉讼法》条文: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回答(2):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包括:二审裁判、裁定,一审裁判、裁定已过上诉期且无上诉或抗诉。

上诉是对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的,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能够提起上诉。

如果认识该二审裁定错误的,可以提起申诉。申诉一般在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提起申诉的主体、对象、程序等,要参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都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提起申诉。但申诉并不必然引起对该案的重新审理(这是与上诉的典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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