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父母出钱买的车,名字写的娘家人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2025-05-22 10: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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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客观地角度说,你用“婚前父母给我10万块钱”在婚后买了车,而将名字写成你弟弟的,那车可以认定为是姐姐给弟弟的赠予,车的产权属于弟弟。而现在这车是由你们夫妻使用着,只能说明这是弟弟借你们使用,如果你和丈夫离婚,不能作为你们夫妻在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
但问题是,如果你和丈夫是协议离婚的,这“婚前父母给我10万块钱”只需你的丈夫认同就可,也用不着什么证据。但如果你们的离婚需要向法院起诉的,而你丈夫又故意否认这钱是你的父母在婚前给你的,那么,法院就会要求你出示“婚前父母给我10万块钱”证据了。因此,你得准备好这方面的证据的保留。当然,如果这车买来的价格大于10万的,“大于”的部分应该界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你需要把握的是,父母的婚前给你的10万,那是父母给你个人的赠与。这“婚前”后“婚后”给予的,性质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