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创建的高科技企业需要考虑的问题?

2025-05-22 00: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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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法明确提出“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需明确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需要提供生产批文、行业认证、资质证书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现行办法规定要求企业每年科技成果转化在四个以上,三年要求十二个以上,同时在RD和PS表里,有对关键技术及技术指标的四百个字的描述,新办法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提供关键技术及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这个方面的要求可能会对有些企业造成措手不及的局面,因此京审代理部建议企业,对知识产权及相关技术和产品,及时办理相关测试报告、查新报告、质量认证报告、检验报告、特殊行业更要积极办理生产批文、行业认证、资质证书等。
鉴于新办法的实施,建议企业从几个着重点入手:
(一),积极申请知识产权,加大知识产权力度;(二),尽快办理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确保在12月31日前,申请到相关测试报告、查新报告、检验报告等。(三)、提前进行项目分配工作,确保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四)提前进行相关证明材料的整理工作,提供最优质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