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得看你那公安机关负不负责了~~~因为在法律上,只要构成轻伤,就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已经属于公诉案件了。公诉案件不能私了。你们关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毫无疑问是无效的。但是在公诉后可以认为是积极赔偿受害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果你们那公安局不负责或者偷懒,想顺便把事情了了算了,那就有可能了。不过法律上和理论上原则上程序上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