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与电工形成了劳务关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个事件中需要具体划分雇主与电工的责任,如果全是电工的责任雇主应该不会赔偿的,具体到这个事件中如果雇主没有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没有明确的提醒电路中存在的隐患,没有明确提醒电工应注意的事项雇主都是有过错的,当然电工如果违反了最起码的专业规则,他肯定要承担大部分的责任,赔偿额是根据他们各自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划分的!
侵权责任方明确规定,雇员因从事雇佣活动造成自己损害的,雇主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键在于弄清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触电。如果是因为电源没关闭或者技术不到家这类问题,雇员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是因为在修理过程中雇主私自接通电源,雇主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有一定的责任,但不是全部
需啊的哦 范围嘛 法律上好像有大概的比例 最好你们能坐下来 谈谈 能私了就私了
呵呵 实在不行 就咨询下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