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做笔迹鉴定,但又怕法官会偏向对方,怎么办?

2025-05-19 09: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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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如果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对方提出的,而且你在二审中明确要求过做鉴定但被法院无理驳回的,是可以申请再审的。再审申请期限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在判决生效后二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