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股东23人,董事长拿出一份他和其他3名其他高管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做法院诉讼证据使用,

其他股东能否举报其伪造文书罪?
2025-05-09 05: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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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根据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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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可以查查《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