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还可以办理的。
劳务派遣行政许:
申请条件及管辖
1.管辖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县级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我县境内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2.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设施(必须具备电脑、固定电话、传真、档案柜等办公设施以及信息管理系统);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补充的其他条件。
申请必备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申办程序
1.申请人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递交申请必备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受理后,由就业促进股组织2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实质进行核查。
3.经核查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其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取件:取件人凭二代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受理股室领取办理结果。
1、没有取消
2、现在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必须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会被查处,或被举报
4、你们是在哪做劳务派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