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他老婆重病先解释, 然后在重点说明那个医生见死不救的行为,最后就认错。 比如: 以后再也不敢啦 , 再也不做这种事了 , 应该一法律为做事准则啊, 等等 。
辩护人的职责就是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辩护,做无罪、罪轻辩护。从本案看,辩护点有:紧急避险,为挽救生命而盗窃,受害人有过错,有爱心,是好丈夫等情节进行辩护。
你的观点是片面的,上法庭 法官会以为你是无稽之谈。因为没有药是唯一的,更不可能只有一人拥有的药。你的当事人如果真是出于无奈,那必须有其他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