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到户了,表以外的部分当然应该供电局买单,包括电表部分也应该供电局买单。这是产权问题。而且你交的电费里,已经包含了供电设施的维护费用。私拉电线是违法的,这个做法不可取。你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起诉供电局的不作为。
如果是“抄表到户”的话,1000%是供电局自己解决。
对于“抄表到户”,电表之前的所有设施都移交给了供电局(现在叫供电公司)。
补充:
这种事真TMD让人生气!
还是让法律说话为上策。
或者,利用传媒暴光。
咳!百姓啊,可怜!
天下不平事何其多。
新年第一天,又看到这个......
希望你取得胜利,让我、我们吐出这口恶气!
自拉电线,不经过电表计数,让他们找你。这种做法肯定是不行的,这属于窃电行为,是违法的.你提的问题主要是产权的问题,供用电合同是明确规定(我们这儿是,一般都是),财产的分界点是电能表,电能表(含电能表)以下属用户财产,属用户维护,电能表以上属供电局财产,属供电局维护.当然也有不同原因,如果那段线路的财产是你的,那么供电局是不负责的.
都算在电费的成本里了,本身就是发电的费用的一部分,当然要加在电费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