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非得提供法人身份证。
国税总局2016第59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经办人身份证明是指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能证明经办人身份的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办法》第十五条所称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或者停止发售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和行政许可,可领取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1、不需要老板亲自去。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会计人员办理。
2、发票开具是指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何种情况下开具发票,基于证明商品和资金所有权转移的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需要和进行税收管理的需要,发票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由收款方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同时,开具发票的范围与发票使用的范围是一致的。因此,用票人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时不得开具发票,单位内部各部门间发生业务往来结算款项时亦不得开具发票,可使用内部结算凭证。
可以啊!
一般情况下都是由会计人员来办理的!
不论是代开还是领购都不需要老板亲自去,顶多需要个身份证件。
国税局开发票不用要老板亲自去,要单位出具证明委托购买者去购买,,,购买者要带身份证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