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既然法律对此没有特别的规定,那么商家的这种收费是不合理的,但是这种情况又在社会上普遍存在,那么我们可以可以理解为,消费者和商家在建立消费协议的时候,视为签订了一个合同,而商家的“自带酒水收费”好似一种违法的格式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对于消费者这个弱势群体来说,你不服从又不行,政府的监察部门对于这个方面又是一个权力的真空,所以会比较麻烦。
个人建议换个店好了,KTV满大街都是干嘛非要去那一家呢?
这个肯定是不允许的,电视上也多次曝光这样的事件,我事从事KTV管理的,这样的事情通常你可以跟店方管理人员谈谈,比如点些其他的,饮料、果盘就行,或者其他餐点,付开瓶费的举动实在不高明,或者你们也可以用女孩子的包装好,做好隐蔽工作吗,进了包厢,灯一关,他们就不知道了,另外还可以跟里面的管理层搞好关系,以后来光顾别说自带酒水了,他们到时候还得赠送餐点酒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