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同知则为唯一的副市长。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扩展资料:
在中国的许多朝代中,都设置了“知府”这一职位。“知府”这一官职,是由“知”和“府”两词结合而来。府作为一级地方行政单位,它的演变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在魏晋时期,州刺史兼任将军之职。州刺史是文职,将军是武职。州有州的衙门和幕僚,将军另外有将军的衙门和幕僚。将军的衙门,就叫做“府”。
到了唐朝,中央政府在首都、陪都以及皇帝登基前任职的州设置府,例如京兆府、河南府、太原府等等。府的长官,称为府尹。五代因循唐制不变,也有类似做法。宋朝时,府的设置逐渐多了起来。府隶属于路(路是介于中央与州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
在府、州、军、监设立地方长官,府的地方长官为“知××府事”,简称“知府”。宋朝的知府事总领一个州府的军政事务,具体权力因不同的州府而稍有差异。因为各地有特殊情形,知府一般还会兼领其他的官职,因而边境州府的知府在军事和政事上的权力可能大于一般州府。
知府地位相当于现今一个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兼任市长。
知府,也称太守,是中国古代的地方职官名,州府最高行政长官。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基本解释
明朝以来对府一级行政长官的正式称呼宁夏知府。—— 唐· 高适《别董大》知府朱孝纯。—— 清·姚鼐《登泰山记》。知府属于从四品。
详细解释
官名。 唐 制于京都及创业驻幸之地特置为府,至 宋 则潜藩之地皆升为府。或置牧、尹,或以朝臣出任,权知府事,省称知府。 明 代始以知府为正式官名,管辖州县,为府一级的行政长官。 清 代因之。
《水浒传》第四六回:“知府随即取了供词,行下公文,委当方里甲,带了仵作公人,押了邻舍、 王公 一干人等,下来检验尸首,明白回报。” 清龚自珍《江南安庆府知府何公墓志铭》:“ 龚自珍 娶于山阴何氏 ,实知府 裕均 从女孙。”
参考资料:知府-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