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 造成严重工伤。但是并未与工作单位签署劳动合同,,请问公司该不该负全责??

2025-05-13 07:33:02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首先肯定,无论哪种情况,公司都是要负工伤赔偿责任的。
  1、如果公司已经注册成功,领取了营业执照,员工受伤符合工伤认定规定的应当申请认定为工伤。按规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
  没签订劳动合同,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比如,有工资条或卡、厂牌、工作证、工作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同事证明、找单位要赔偿的录音等。
  工伤认定后,做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据此享受工伤待遇。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全部工伤待遇都由公司支付。
  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公司未注册登记成功,就是未领取营业执照,则按非法用工来处理,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处理:
  不用考虑是否签定了劳动合同,受到事故伤害不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无证经营是非法用工,不存在用人单位,也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的,直接由劳动部门监督进行一次性赔偿。
  受伤员工要申请评定伤残等级(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说明是在非法用工单位),鉴定费以及鉴定期间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单位支付。然后,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要一次性赔偿,或者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要一次性赔偿。如果发生争议,可向劳动部门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依据是: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或者可以选择依据新修订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索赔: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劳动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限期改正。
  伤残职工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回答(2):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给申请的,自己1年内可以申请,需要劳动合同、医院诊断证明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没有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招聘资料、同事证言等。

回答(3):

取证是关键,录像,照片,工作证,证人什么的,一般劳动关系还是不难确认的

回答(4):

肯定要负全责的 就算你只上了一分钟班 然后受伤了 也算是工伤

回答(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你在为该公司工作中受伤,依法构成工伤事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该公司未给你办理工伤保险,该公司应负全部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对你进行赔偿。

回答(6):

建议你去劳动局,他们会给你支招的。只要劳动局介入,会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