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办理商标转让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
商标转让流程:商标转让有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和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三种形式;申请人到商标局的受理大厅申请商标转让,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并支付定金、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商标公证并签订所需文件;等。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