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辑押期间检举他人杀人案,公安机关答应替检举人保密,但却在判决书上写了检举人检举他人杀人案立功,...

2025-05-13 11: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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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问题就有点意思了 在羁押期间 看守警察想尽一切办法让羁押人员检举揭发 他们也是为了立功 尽快调离看守所 所以他们会口头承诺保密 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的 所以在起诉书 判决书上都是真名 对于赔偿 就不好说了 因为你是检举揭发 你是为了你自己有立功表现 达到减轻判决的目的 原来好像有个案例 就是出来作证 也是答应保密 人家不是羁押人员 只是警察为了破案 忽悠他出来作证 结果和你的情况一样 把他名字 干什么的都打在了判决和起诉书上 后来人家报复他 生意也做不了了 四处躲避 流浪 孩子也上不了学 挺惨的 最后警察出于人道给了一点钱吧

回答(2):

检举人没有赔偿,只会在羁押期间或者服刑期间减免部分或全部羁押时间。

回答(3):

该得给赔偿吧,都答应啦保密,还泄露他人隐私,你见那个公安泄露罪人的隐私啊!用脑袋想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