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伙因查出艾滋被辞退起诉公司:补发双倍工资、重回岗位】“我不是公务员,但体检却以公务员的标准进行了HIV抗体检测!并可能以此为由拒绝签约,我认为单位存在歧视艾滋病人的情况。”不满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结果的谢鹏(化名)向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要求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外,并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近日,该劳动争议案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原告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现场签署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被告内江某公司并且支付原告谢鹏6.3万元人民币作为补发此前的工资(二倍计算)。加上此前劳动仲裁委裁决被告支付谢鹏的6758.74元,调解协议总价值逾17万元。对此结果,谢鹏表示非常满意,目前他已经回到公司继续上班。封面新闻四川小伙因查出艾滋被辞退起诉公司:补发双倍工资、重回岗位
《艾滋病防治法》规定艾滋病患者享有以下权利:(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二)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依法公司应当消除顾虑,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保护当事人的就业权利。
日常生活是不会传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