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条法律规定表明,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确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且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但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是“确保安全”,而且必须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才可以优先通行。
在紧急情况下,救护车在确保安全的时候可以闯红灯,但如果发生事故,就是没有确保安全,应负相应的责任。 因此,提醒市民,行人、车辆在道路上参与交通行为时,切记“宁等三分不抢一秒”,不仅要牢记,而且要践行。
同时呼吁大家为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让出绿色通道,因为人命大于天。 任何人当听到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警报声时,一定要放慢车速,注意观察,及时让行,特别是给生命发生危难的人多争取一分一秒的抢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