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之于中国,最早是在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由官方提出,之后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到2020年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经梳理、搜索公开报道,可见在打造“海绵城市”中业界在过去两年已创造出各种各样的模式,然而真正拥有专利技术的企业、个人却“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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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出了5方面要求:
1、提出总体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要达到目标要求。
2、加强规划引领。提出将雨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规划刚性控制指标,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并在规划许可等环节严格把关。
3、统筹有序建设。明确了通过工程措施和生态措施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要求在城市新区建设中全面推进,老城区结合棚户区和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整体推进。
4、完善支持政策。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大力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央财政积极引导,地方政府也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支持企业发行债券等用于海绵城市建设。
5、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了城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的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国打造“海绵城市”的“专利模板”
就是通过屋顶绿化、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等措施,让城市像“海绵”一样,能够吸收和释放雨水,弹性地适应环境变化,应对自然灾害,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同时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固地环保工程
所谓“海绵城市”,就是通过屋顶绿化、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等措施,让城市像“海绵”一样,能够吸收和释放雨水,弹性地适应环境变化,应对自然灾害,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同时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顾名思义,海绵城市是可以想海绵一样“吸水”的城市。不过,这个概念还强调:在需要时,海绵城市还可以“放水”出来使用。
这个概念不是凭空出现的,它可以算是城市雨洪管理的第三代概念。
第一代:最佳实践管理(BMPs)
第二代:低影响开发(LID)
海绵城市的前世今生,得从“看海”这个话题说起。这两年“武汉看海”、“广州看海”的新闻非常火爆。但是,“在城市看海”并不是我大社会主义的专利。
在美国,上世纪70年代,很多城市的雨洪问题也同样严重。联邦政府通过建设深层隧道等方式,延缓雨水进入受纳水体,缓解雨洪问题。早期比较有名的深邃,在芝加哥。以深层隧道和调蓄池为主要代表,形成了城市雨洪管理的第一代概念——最佳实践管理(BMPs)。
BMPs在一定程度了缓解了城市的雨洪问题,但也存在局限性。
1. 占地很大,施工影响面大。
2. 投资很大,必须由政府主导建设,但政府也有缺钱的时候。
3. 功能比较单一(花几十亿就建个水瓶?)。
到了20世纪90年代,美国又提出了第二代雨洪管理概念——低影响开发(LID)。LID强调源头控制实现雨洪控制,代表的工程措施有绿色屋顶等。大部分LID工程措施的本质——就是给房子、马路通通带上绿帽子。
于此同时,LID正好可以弥补BMPs的短板。
1. 占地小,“见缝插针”;
2. 单个项目投资额相对较小;
3. 具备景观功能。
本世纪初,BMPs和LID又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绿色暴雨基础设施(GSI)的理念被提出。类似的理念在美国成为“可持续排水系统”(SUDS),在澳大利亚成为“水敏感城市设计”(WSUD)。
GSI的理念,漂洋过海来到中国,经过本土化的改造,最终形成了“海绵城市”这个理念。作为3.0版本,海绵城市综合了第一代BMPs和第二代LID的理念,既注重源头控制,也注重末端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