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有一个欠款,法院判决后,就偿还一点,然后我就无力偿还了,公司名下也没什么财产,怎么办

2025-05-14 19:4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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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朋友,人家问的是人家的有限公司,不是个人,你回答的是个人欠款,人家要寻找的是,自己有一个有限公司,欠款,人家的公司还不上了,怎么办,不是个人

回答(2):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