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的司法精神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该条虽然没有明确一方占地补偿款的法律问题,但明确了破产安置补偿费属于共同财产的法律范畴,破产安置补助费与占地补偿均为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密切相关,立法者的立法态度倾向为工资性,薪酬性的收入或者资产形态的外延,因此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的共同财产是你们二人名下共同拥有的财产,比如你们二人的房屋,存折上面的存款,共同的其它财产等。如果你们婚前没有确定每个人的具体财产数额,现在要离婚都是共同财产。但是你们的结婚时间长短是有法律要求的。结婚短的,财产不能共同分割的。如果共同生活10年以上的,也有孩子的,共同的财产可以分割的。如果你们的财产不能分割达成协议的,建议可以到法院审理判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