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题发生本是不应该的,长达8年未办理过户手续,说明其中肯定有隐情,或是你维护权益的意识太差。现在事已至此,由于你未公布合同的具体内容,只能从一般意义上提出维护你权益的设想:第一,未过户,房产肯定还不属于你的,这是法律的规定。由于房产过户属于必须到权证证明机关办理手续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办理肯定还没有生效。因此,目前产权不属于你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一点必须承认。第二,目前房产不属于你,并不是说购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购房合同中应当具有办理过户的条款,你可以据此要求对方协助办理。第三,如对方不肯办理过户手续,你可以要求对方负违约责任。如对方坚持要求你退房,且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按现行法律规定,你只能退房。但愿解答能使你心情变得愉快一些。因为,这个后果的发生,估计你主观上还是有没有努力的地方的,既如此,法律也是无能为力的。另,如需祥细解答,你可将主要条款出示,本人将帮助你作进一步的分析。
我的QQ号:562558345
给我发邮件吧 你问好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