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这叫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原物所有人,不是必须给你钱。给不给钱看失主了
当年制定民法通则时,围绕一些基本理论问题也曾产生过激烈争论。制定后的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这个不好说。 道德和法律上的交叉。还是以道德为主流就是拾金不昧了,至于说有偿归还失物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一般为3成
人家给不给能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