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如何处理?

2025-05-19 13: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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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公务员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

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调任或者转任的公务员,由其调任或者转任的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其调任或者转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扩展资料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考核

回答(2):

那要看你们领导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如果你们领导不追究这个事(也就说,你虽然不参加考核,但在填表的时候,还是填你合格了,也就是说,其实你是参加考核的)。
如果你没参加或参加考核了,但考核评定为不合格。按《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要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