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认证的时间是每年的1月-12月,认证以后有效期是12个月,到期后需要再次进行验证。
对逾期未认证人员,将按照规定从认证结束次月起停发其基本养老金,待认证后再予以补发,认证范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在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居住在原单位所在市、县(区)的离退休人员,自行前往原工作单位进行资格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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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社保中心负责协调指导全县社保认证、信息维护及数据统计工作,各乡镇劳动保障站负责做好辖区内所有社保待遇领取人员的认证工作。
2、个人手机认证有困难的,由子女、亲朋好友或村协办员帮助用手机认证。
3、认证系统没有相关信息,或虽然有信息,手机认证不成功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县社保中心或各乡镇劳动保障站核对信息,建模后再行认证。
4、针对无法活动的老年人、有精神问题等特殊参保人员的社保认证,家属联系各乡镇劳动保障站社保认证工作人员,由社保中心授权的工作人员进行特殊参保人员社保认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生存认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老年人社保年审如何更便利(社会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