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证书”,再到当地税务局(增值税减免优惠到国税局,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到地税局办理),到税局办理的手续就太多了,很繁琐,但还要同时到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到医保局缴纳医疗保险,到就业服务局缴纳失业保险金,这四项缺一不可。
还有企业本身拥有的残疾人数量不得少于总员工数的25%,具体状况可以在网上查找(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7]92号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6条第2项及第26条第1项规定,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