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生育报销怎么弄的?

2025-05-19 17: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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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后应及时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审批手续超过九个月的,区劳动保险公司不予支付生育保险金。
  1、所需材料:
  ⑴、本人的计划生育准生证;
⑵、婴儿出生证;
⑶、医疗费结款单;
⑷、医院医疗证明。
2、办理程序:企业劳资人员携带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到区劳动保险公司业务科办理有关审批领款手续。你参考参考 ,最好到这部门去咨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