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先生在广州越秀区买了一套房,后房价上涨,原房主以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返还房屋,被驳后,又以交易显失公平为由提起仲裁请求,广州仲裁委员会今年3月裁决冯先生要支付房屋差价44万余元。冯先生于是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该案昨日在广州中院公开庭询。
差价44万该不该补?两次仲裁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该事件被网络热炒后,针对网上不少骂法官的声音,广州中院昨在官方微信上表示这个“锅”法院不能背;就网上的质疑声,广州仲裁委员会的经办秘书也通过官微发声称前后两次仲裁不属“重复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