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二、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不存在婚姻关系,无需离婚。
如果确实结过婚,提供事实婚姻的证据,或补办登记。
也可以委托专业律师组织证据,到法院起诉离婚的。
这个有点困难了。
没有结婚证不能证明婚姻关系,又如何解除婚姻关系呢?
要么让民政部门开证明,但是查不到档案,他们估计也不会给你开证明。
实在不行,只能起诉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补办结婚证,此时对方未必配合。
你有没有结婚啊,没有结婚证算结婚吗
能,离婚时会补办结婚证